1. 會長:
●領導指揮科會幹部。●代表本科會對外協調聯繫相關事宜。●主持科會各項會議。
●各組工作分配。●擬定年度及工作計劃、預算提交監委會審議。
2. 副 會 長:
●協助會長處理科會事務。 ●會長因事無法執行職權時,由副會長代表執行。
由 應用英語科學會 發表於 2016-05-17 21:08:03 | 回應(0) | 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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