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20:52:17

組織章程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定名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登山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二條:本社以培養山野活動各項基本技能、加強山難預防知識與能力、訓練自救及救人的技術。
第三條:本社社團室內上課地點為電腦教室。

第二章:社員

第四條:凡在本校就讀之同學,自願參加者或是經由社員介紹而加入者,均為本社社員。
第五條:凡本社之社員皆享有參加與本社所舉辦之活動及各項服務之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凡本社社員皆有遵守本社社章,按期繳納社費,協助本社推展各項社務之推行,及維護本社榮譽等義務。

第三章:組織與職掌

第七條:本社幹事會設立,正副社長各一人,下設總務組長、文書組長、美宣組長、倉管組長、網管組長。
第八條:社長由社員大會選出或由指導老師及前任社長向全體社員推薦,經大會採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各股幹事由社長委任之。社長可視事務所需而增加幹事名額,或新職幹事,社長任期為一年。
第九條:本社各股長之職權如下:

社長: 決定政策方針、對外代表本社,對內主持各項有關會議之進行,負有統整、領導之責。
副社長: 主要工作為協助社長,並有管理社團所有器材之責任。
總務組長:本社一切收納、支出、預算、報銷、購買等各項事務,且須製作社團經費支出收入之帳冊,包括一般經費收支情形、活動經費收支情形以及指導老師終點費給付情形。
文書組長:負責本社對內或對外之書信往返,會議記錄、及各項有關文書之事項的整理和公函的提出,並要於各活動結束後十五天內找該活動之執秘收取活動相關資料,並鍵入電腦儲存並必須拷貝一份磁片交由社長建檔保存。
倉管組長:負責本社之財產管理,需於每月10日前完成清點職務,並做各財產之保管與維護。
網路組長:構建本社的社團網頁及更新內容為本組織主要工作,並須定期到文書組索取以鍵入電腦之活動資料,將之公佈於網頁上。
美宣組長:負責本社一切有關美工的海報、傳單、佈置以及美宣用品的管理等所有事務,且須負責社評之封面以及會場佈置。

第四章:會議

第十條:本社會議分為期初社員大會、各幹部會議、例行常會及期末社員大會。
第十一條:本社社員大會為每學期的第二星期,以及學期結束前的第二星期各召開一次。出席人數必須為全體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會議才有效(流會兩次不在此限);必要時得由社長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各幹部會議依情況由社長召集舉行之。
第十三條:例行常會依情況由社長召集舉行之,指導老師與會參加。

第五章:經費

第十四條:本社社團經費來源計分下例各款:
一、 社員所繳之社費。
二、 學校補助款。
三、 廣告讚助費。
四、 前屆移交款項。

第十五條:本社社費每學期每人繳交新台幣一百元,必要時,可依社團財務狀況再酌收社費,並開立收據。
第十六條:視事情或活動需要,呈請學校及相關單位申請補助。

第六章:增修條文

第十七條:本規章若有未盡事宜,得由社員大會幹事會通過,始能修增減之。(棄權者不記)。
第十八條:遇到重要比賽,選手之行為必須受指導老師之指導,老師不在時,應受社長指示。
第十九條:本社之所有活動均由各活動之執秘承辦、接洽,而執秘則由社長及組長級以上之幹部開會決定之。
第二十條:各活動之執秘必須於活動結束後十五天內,將活動宗旨、活動概況以及活動檢討交予文書組。
第二十一條:社團排設值日生,由社長溝通協調出值日生,其工作為注意社辦之清潔,要掃地及倒垃圾。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修改本章程,須召開幹部的會議,然後再經由社員大會出席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實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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