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到頭終有報]
~台獨分子真正對手終於現身
中國時報,
徐宗懋 (資深媒體人)
2020年7月7日
《港區國安法》第38條最受外界關注,因為它把「非香港居民或外國人」在香港以外,違反此法都視為究責對象,等於管到「外國人在海外」的行為。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形容,這是對美國人的汙辱,不知道他在氣什麼?因為這正是美國司法單位的作法。
華為公主孟晚舟在美國以外違反美國法律,在加拿大被誘捕,然後可根據引渡條約把她抓到美國,不就同一回事嗎?
美國自覺傷害人權嗎?顯然不會。
所以大陸只是有樣學樣,
蓬佩奧應該因為被效法而感到自豪才對。
儘管如此,這條法律真正要施用的首要對象是誰?《人民日報》評論,
國安法切斷了港獨與台獨的合流,
同時要用法律嚴懲台獨。
這說出了真相,台獨分子是接下來要對付的。
7月1日,《港區國安法》實施的第1天,大批港警驅散示威群眾,逮捕違法分子現場中,一批執行國安法便衣警察戴有N標示,顯示港府有備而來;
簡言之,
去年鬧了大半年的「反送中」,包括後來的砸商店、燒地鐵站、丟擲汽油彈等恐怖行為,被歐美媒體美化為「民主抗爭」的同時,北京已經在積極檢討對港政策,確認特區政府無力單獨對付勾結外國勢力的港獨暴力分子,決定直接進入香港遏制對方,貫徹早該做的事。
因此,在港獨仍然陶醉於「國際支持」幻覺的同時,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密集協調,做了法律和組織的部署,從公布、通過到實施,按步就班,一下子就鎮住港獨暴力分子,當天港股立刻大漲,港人終於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了。
倒是港獨倉皇失措,退出、解散、逃亡、呼救等,原來挾洋自重的氣焰變成鳥獸散的狠狽不堪。
這算是什麼「革命」?還沒真正交戰就先落荒而逃了,只是坐實了美英附庸的指控,相當丟臉。
至於英國說要實現「歷史承諾」,今天緬甸的羅興亞人是英國人為了殖民墾殖將他們從孟加拉遷過來的,造成文化體質差異的衝突,留下今天堪憐的難民處境。
若真要履行歷史責任,英國應把所有羅興亞難民接去英國;
而美國國內則正掀起抗議種族歧視的浪潮,根據同一行事標準,美國應制裁自己才對。
英美對香港人權之假惺惺,可見一斑。
港版國安法鎮住港獨分子,
推斷接著就是依法拘留台獨分子。
這涉及兩事:
1、在哪裡拘留?
2、台獨分子如何定義?
首先,
1、拘留地方絕不限於大陸、香港和澳門,而是在全世界任何北京能夠辦得到的地方,完全是借鏡美國扣人的風格。
2、至於台獨的定義,則跟蔡政府的「附隨組織、個人和網軍」的風格接近。
後者對於反對者一向抹黑、羞辱、恫嚇,為所欲為,所以對北京可能會備感親近;換言之,
只要北京看不順眼的,從「1、台獨組織、2、刻意歧視大陸人的官員、3、經常咆哮的綠營名嘴、4、口氣張狂的綠色網紅,甚至5、煽動仇中的罷韓頭頭」等,都很有希望在海外突然被攔住。
既然長年把仇中當成政治提款機,現在正牌對手終於現身,代表此刻起的膽識,才真正算數。
中國時報,
徐宗懋 (資深媒體人)
2020年7月7日
《港區國安法》第38條最受外界關注,因為它把「非香港居民或外國人」在香港以外,違反此法都視為究責對象,等於管到「外國人在海外」的行為。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形容,這是對美國人的汙辱,不知道他在氣什麼?因為這正是美國司法單位的作法。
華為公主孟晚舟在美國以外違反美國法律,在加拿大被誘捕,然後可根據引渡條約把她抓到美國,不就同一回事嗎?
美國自覺傷害人權嗎?顯然不會。
所以大陸只是有樣學樣,
蓬佩奧應該因為被效法而感到自豪才對。
儘管如此,這條法律真正要施用的首要對象是誰?《人民日報》評論,
國安法切斷了港獨與台獨的合流,
同時要用法律嚴懲台獨。
這說出了真相,台獨分子是接下來要對付的。
7月1日,《港區國安法》實施的第1天,大批港警驅散示威群眾,逮捕違法分子現場中,一批執行國安法便衣警察戴有N標示,顯示港府有備而來;
簡言之,
去年鬧了大半年的「反送中」,包括後來的砸商店、燒地鐵站、丟擲汽油彈等恐怖行為,被歐美媒體美化為「民主抗爭」的同時,北京已經在積極檢討對港政策,確認特區政府無力單獨對付勾結外國勢力的港獨暴力分子,決定直接進入香港遏制對方,貫徹早該做的事。
因此,在港獨仍然陶醉於「國際支持」幻覺的同時,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密集協調,做了法律和組織的部署,從公布、通過到實施,按步就班,一下子就鎮住港獨暴力分子,當天港股立刻大漲,港人終於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了。
倒是港獨倉皇失措,退出、解散、逃亡、呼救等,原來挾洋自重的氣焰變成鳥獸散的狠狽不堪。
這算是什麼「革命」?還沒真正交戰就先落荒而逃了,只是坐實了美英附庸的指控,相當丟臉。
至於英國說要實現「歷史承諾」,今天緬甸的羅興亞人是英國人為了殖民墾殖將他們從孟加拉遷過來的,造成文化體質差異的衝突,留下今天堪憐的難民處境。
若真要履行歷史責任,英國應把所有羅興亞難民接去英國;
而美國國內則正掀起抗議種族歧視的浪潮,根據同一行事標準,美國應制裁自己才對。
英美對香港人權之假惺惺,可見一斑。
港版國安法鎮住港獨分子,
推斷接著就是依法拘留台獨分子。
這涉及兩事:
1、在哪裡拘留?
2、台獨分子如何定義?
首先,
1、拘留地方絕不限於大陸、香港和澳門,而是在全世界任何北京能夠辦得到的地方,完全是借鏡美國扣人的風格。
2、至於台獨的定義,則跟蔡政府的「附隨組織、個人和網軍」的風格接近。
後者對於反對者一向抹黑、羞辱、恫嚇,為所欲為,所以對北京可能會備感親近;換言之,
只要北京看不順眼的,從「1、台獨組織、2、刻意歧視大陸人的官員、3、經常咆哮的綠營名嘴、4、口氣張狂的綠色網紅,甚至5、煽動仇中的罷韓頭頭」等,都很有希望在海外突然被攔住。
既然長年把仇中當成政治提款機,現在正牌對手終於現身,代表此刻起的膽識,才真正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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