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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時間 : 2008-03-18 16: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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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長(2015-05-30 15:13:17) :
      象棋介紹:
    棋的基本配備是棋盤和棋子。棋盤有十條橫線,九條直線,組成了九十個點,棋子就放在點上。棋盤中間有楚河漢界隔開。棋子有三十二顆,分紅黑兩方,共有帥(將),仕(士),相(象),俥(車),傌(馬),炮(包),兵(卒)七兵種。除了帥一個,兵五個外,其餘均為一雙。弈棋者先吃到對方的將帥者勝,亦有和局的情況在;紅先黑後,一方一回合只能移動一棋子,一次一步。接下來介紹各子及其走法。


    帥(將):無疑地帥是最重要的棋子,帥一旦被擒就輸了。所以高手總是能妥善保護自己的王,並
    用最犀利的手段攻擊對方的王。王只能在九個點上直或橫走(此為九宮),一次只能移
    動一點,但王見王時可以直接飛過河抓對方的王。



    仕(士):仕是帥的貼身護衛,兩仕聯起便能負起防禦的責任。仕只在九宮裡的斜線行走,一次也
    是移動一點。



    相(象):相一樣肩起保家衛國的責任,所以只在己方領地內活動而不過河;相的走法為「田」
    字,故共有七個點可行走;不過有「塞相眼」的限制,即若有棋子在田字的中央,則相
    無法往該方向移動。



    傌(馬):傌俥炮因為可過河,速度又快,進可攻退可守,故被稱為「強子」;其中傌走「日」
    字,若傌擺在棋盤中央,便有八個日字可供選擇,可謂八面玲瓏;不過其有「拐傌
    腳」的特殊限制;即若有棋子與傌相鄰,則規定傌無法越過該子走日字;換言之,
    若有一子拐住傌腳,則傌可走的點將比原先少了兩點;若是四個傌腳均被拐住,則
    八面玲瓏的傌就變成寸步難行了。



    俥(車):俥很好用;橫衝直撞,便有「一俥十子寒」的俗諺;其價值僅次於帥,約等於雙傌、雙
    炮或傌炮。一次一樣走一步,但一步不限經過多少點數。當然,行進方向若有棋子擋
    著,俥無法越過該棋往前走,最多可吃掉該棋(為敵方),或在其前一點停下(為己
    方)。



    炮(包):炮的走法和俥一樣可橫衝直撞;但是炮是象棋七兵種中唯一走法與吃法不同者。炮要有
    「炮架」,即炮要隔著一棋子才能吃子,如同跳棋一般。



    兵(卒):兵是「有進無退」,不過在過河後便可往左右行走。過河兵的價值隨時會提升,靠近敵
    方九宮的兵價值可謂「水漲船高」。



    為了方便紀錄棋局,就有棋步,譜的產生。(見圖)直線由右而左依序標上一到九。講棋步時有四個字,第一個字為兵種名,第二個字為該兵種原本所在的橫線序;第三個字為進,退,平,即該子的運動狀態;第四個字端看第三字:如果是進或退,則第四個字為該子進退經過的點數;若是平,則為移動後所在的橫線序;不過這是指帥、俥、炮。兵等直線行走的子力而言,如炮二平五,俥五進六;若是仕、相、傌,則只有進與退;且第四個字為移動後的橫線序。如開局第一步跳正傌為傌二進三,飛相則為相三進五等。除此之外,若同一兵種都在同一條直線上,則以前後區分;如前俥進二、後包平5。另外,紅方是用紅方的標記線,黑的用黑的線。

  • 社長(2015-05-30 15:11:48) :
      五子棋規則:
    普通規則
     ●黑子先下、白子後下,輪流下子。
     ●先將五顆子連成直線、橫線或斜線者為勝,長連(超過五子的連線)也算贏。
     ●雙方認為無法獲勝時,可協議和局。

  • 社長(2014-11-04 19:42:47) :
      ※組織章程
    第一條:本社定名為『棋藝社』,以下簡稱本社。本社之宗旨為「近年來由於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及少子化,未來老年人身心健康問題及少子化普遍養成抗壓性低之現象。有鑑於此,提升學生休閒品質、增加學生的抗壓性及提升本校學生人文素養,進而成新生醫專棋藝社。」
    第二條:本社設有指導老師、社長、副社長各一人。以下設文宣組、總務組、活動組每組各設組長一人,各組下設組員數人。其組織架構圖如下:
    社員大會──→社長【李致翔】───→副社長【張婷渝】〈指導老師〉【駱麗香】──→美編長【羅彩榕】───→ 資訊長【沈維洪】
    第三條:本社幹部之職掌如下:
    一、 社長之職責:對外代表本社,領導社團走向。統理社務,並提出每學期工作計畫。主持社員大會與幹部會議,於特定活動期間擔任領隊。
    二、 副社長之職責:輔導並監督各幹部之推行狀況。執行社長交辦之事項並協助社長推動社務。
    三、 美編長之職責:整理並編排社課內容。協助社團資料之管理建檔。
    四、 資訊者之職責:社團網頁之管理及提供棋藝相關資訊。
    第四條:擔任本社幹部或社長應符合本社宗旨,以樹立標竿模範。
    第五條:本社社員有參加本社社團一切活動及在社團大會有發言、表決、選舉、被選舉、
    罷免、之權利。
    第六條:社長人選由幹部會議提名,並經由社員大會會議審查通過,始得為社長候選人。
    第七條:本社社員如有違反法令、本社組織章程或或社員大會決議而致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社員大會,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予以除名。
    第八條:幹部會議為本社二級會議,由社長召開。每學期期初與期末共召開二次,可不定期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決議事項與社長裁決有所衝突時,採會議制並交付由社員大會會議裁決之。
    第九條:本組織章程由社員大會全體社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社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後經幹部會議核定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本社其他細則或行政命令與本章程牴觸者無效。

    ※年度計畫
    一、利用象棋等學藝性活動,促進同儕之間情感。
    二、與他社團舉辦聯誼賽,互相交流學習。
    三、積極參與各項棋藝比賽及活動。
    四、協助學校舉辦各項棋藝競賽。
    五、增加課外知識及放鬆、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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